第三者介入是一種違反社會主義婚姻道德、妨害婚姻家庭的違法行為,往往導致合法夫妻感情不和,引起離婚。對于有過錯一方提出離婚的,有的雖屬因第三者介入而引起夫妻不和,但如果雙方婚姻基礎、婚后感情尚好,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應采取積極措施,斷絕有過錯一方與第三者的聯(lián)系,并進行批評教育,提出其不正當?shù)碾x婚要求是錯誤的,盡量調(diào)解和好;也可以駁回起訴,給進一步進行調(diào)解工作創(chuàng)造條件,以觀后效;對調(diào)解不成,可判決不準離婚。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diào)解和好無效的,應認真仔細地做好無過錯一方的思想工作,妥善處理好子女和財產(chǎn)問題,爭取調(diào)解離婚,但不能強迫。調(diào)解和好、離婚都不成,那么除應在庭上對有過錯一方進行批評教育外,必要時也可以通過司法建議的形式對有過三亞市私家偵探錯一方及第三者給予行政處分,待處理后再行判決離婚,同時依法支持、保護無過錯一方的原則,妥善處理子女、財產(chǎn)問題并給予盡量的照顧。
因第三者引起離婚糾紛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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